2019年第二件大事:域名=网络房地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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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

01-0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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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: admin

2019年第二件大事:域名=网络房地产?

有人说,2019年第一件大事,就是新税法:免税、减税的改革,一款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一个月内,下载量一路绝尘,突破天猫淘宝,估计已经与中国大陆智能手机总量并驾齐驱。

如果说新税法关系到全体公民,那么,2019新年第一天正式实施的电商法,则关系到全体电商、微商、网购、代购群体

新电商法的实施,确实提高了个体经营者的门槛,不过,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复杂,只要按照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,依然能够继续自己的买卖。

整个过程中,最让人困扰的,应该就是提交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”,需要提交详细的“房地产”信息,xx市xx区xx路xx门牌号信息。如果没有独立办公场所、没有实力租下商铺和写字楼,只是在自家做直播、做代购,真的是痛苦万分。不仅如此,这其中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,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租用他人场所的,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,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、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......

而现在,《电商法》第三条——“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,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。”

《电商法》第十条——“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”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”中指出,“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,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”。

新法实施后,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”的困扰将会大大降低。因为这些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,电商法是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。

说白了: 你距离合法经营场所,只差一个域名

简单来说,就是这些微商、网购、代购群体可开辟新途径,将自己的网站或者网店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,进而取得合法电子商务经营的资格。换种更通俗的说法就是这些卖家们可以买个域名建个站,然后用自己的网站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,又或者可以用自己原来的网店地址去登记,从而取得合法权益进一步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。在这其中,登记所使用的域名或者网店地址其实就相当于你的“网络房地产”。 

房地产是什么,我猜不用赘述了。优质房地产强调什么?位置,位置,还是位置!

想象一个场景:你的商业伙伴、潜在用户打开查询网站,查询你的公司地址,营业执照写着:坐落在“北京市朝阳区国贸三期顶层”~

域名是什么,优质域名强调什么?想象一个场景:你的商业伙伴、潜在用户打开查询网站,查询你的公司地址,营业执照写着:“NB.com”...

2019,这件重要的事,我想你懂了~